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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3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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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兵团总队)政务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兵团总队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相关政府信息,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本部门其他政府信息。下列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分类

(一)机构职能

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等。

(二)通知公告

各类通知信息及规范性文件。

调查信息

包括年度和进度数据、统计公报等。

(四)文件政策

包括国家、自治区、兵团印发的政策性文件。

)人事工作

包括公务员招录、公告、其他人事信息等。

(六)失信公示

包括失信企业信息、人员失信信息和相关法规文件。

(七)其他事项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公开方式:

兵团总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兵团调查总队政务公开信息网(网址为dczd.xjbt.gov.cn )、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2.查询方式:

兵团总队政务信息网提供以下方式:

(1)目录导航式查询:点击目录中相应的信息目录类别,可查询相关目录内容;

(2)全文检索:输入任意词汇,所有在信息全文中含有该词汇的条目都将自动显示,点击条目名称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1.信息公开受理工作机构:

(1)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办公室

(2)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大楼205

3)联系电话:0991—2896826

4)邮政编码:830002

5)电子邮箱:btzdbgs@stats.gov.cn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兵团总队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通过兵团总队政务信息网(网址为dczc.xjbt.gov.cn )下载,也可到兵团总队办公室领取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兵团总队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兵团总队办公室,申请时间以到达的时间为准。

(3)当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兵团总队办公室填写《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当场提交。

3.申请要求:

为提高申请受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如提供政府信息名称(标题)、生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相关线索。

申请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政府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4.申请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兵团总队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期答复的,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方式:凡是网上申请的,均以电子邮件方式答复;凡是书面申请的,以信函方式答复。

5.收费:

国家统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特殊情况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办理。


附件下载: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