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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17年04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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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调查队系统政务公开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7〕10号)要求,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准确及时,严把数据质量关,杜绝弄虚作假,现将总队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6年,总队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统计调查公开透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丰富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内容,按照非涉密信息应“第一时间上网”的要求,切实增强发布时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和服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打造现代服务型统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发挥官方网站主渠道作用,发布信息数量增加。2016年,总队通过兵团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30余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等,及时公开2016年总队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总队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并详细公布了各项预算支出用途等。
 
(二)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统计产品。一是信息报送取得多项突破。2016年《兵团调查信息》和《兵团调查报告》创刊第二年共刊出68期,已成为总队统计调查服务品牌产品;围绕国家重点关注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实时专项快速调查,全年上报国家统计局各类经济信息40余篇,其中约稿信息18篇;8篇信息经国家统计局采用后上报中办国办,其中4篇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实现总队建队以来经济信息经国家统计局采用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零”突破。二是信息解读能力不断增强。与兵团统计局联合发布2015年度统计公报和兵团“十二五”统计公报,召开年、季度统计新闻发布会,举办兵团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等。三是资料编辑新颖多元。与兵团统计局联合编印出版《兵团统计年鉴-2016》、《兵团领导干部手册-2016》、《兵团统计研究报告(2013-2015)》、《兵团统计科学论文选编(2013-2015)》、《第三次经济普查年鉴及重点研究课题专辑》、《兵团优秀统计分析报告(2013-2015)》、《兵团“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回顾与展望》、《兵团“十二五”发展报告》等内容丰富、风格各异的统计产品。五是发布政务信息112篇(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42篇)。六是切实抓好统计宣传工作。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增强统计公开透明度。2016年兵团调查总队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精神,在全系统开展“抵制以数谋私 杜绝以数敛财”大讨论;全面落实遏制数据造假政治责任和依法治统主体责任,全面治理“数据造假、买数卖数、以数谋私”问题,全面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建立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执法人员库,通过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方式派出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查处统计调查违法案件20起,结案20起,警告违法团场13个,罚款金额近2万元,11个师级调查队实现查办案件“零”突破。在政务外网上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队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成绩,但从公开效果来看,非涉密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2017年,总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条例》要求,进一步采取逐级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统计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品种,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统计调查信息及时惠及于民。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