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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15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统计局    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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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统计局

 兵团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2015年3月25日)

2014年,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4年,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内容,按照非涉密信息应“第一时间上网”的要求,切实增强发布时效。2014年,统计局和调查总队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现代服务型统计,充分利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和服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发挥官方网站主渠道作用,发布信息数量增加。2014年,统计局和调查总队通过兵团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50余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等,及时公开2014年局和总队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局和总队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并详细公布了各项预算支出用途等。
  (二)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统计产品。一是及时发布公报。
2014年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前1个月发布。二是定期召开年度、季度统计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年度、季度统计新闻发布会4次。三是按时提供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统计资料和经济分析报告。每季撰写的综合统计分析报告成为兵团季度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议材料的重要参考。年内,《2014年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前1个月发布,及时发布《兵团能源统计公报》。截止12月30日,共《兵团统计工作简报》32期;《兵团统计信息》105期;《兵团统计研究》15期;《兵团经济运行主要指标》9期。共有34篇统计分析报告获奖,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22篇。四是不断提升统计科学研究水平。年初,围绕经济社会及统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重点课题10项、专题15项。目前,课题和专题均按计划圆满完成。其中,列入兵团级课题《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研究》和兵团部门课题《兵团农业结构优化调整成效研究》于9月底结题,并分获兵团改革发展课题评审二等奖和三等奖;《基于制度供给的兵团“十三五”经济增长动力研究》课题作为国家统计局《“十三五”经济增长动力研究》系列报告之七被《研究参考资料》印发。五是切实抓好统计宣传工作。《为庆祝兵团成立60周年,先后在《中国信息报》、《2014中国统计年鉴》、《2014年中国发展报告》等书报刊发表反映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文章,与兵团日报社联办“数说兵团”宣传栏目。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全年,兵团统计信息内网加载政务信息1640篇,国家统计信息网采用131篇;中国信息报采用30篇,兵团“两办”采用38篇(其中被领导批示1篇),中办采用2篇。六是认真做好统计书籍出版工作。《兵团领导干部手册》、《兵团统计年鉴》、《2013年兵团基本单位名录》、《2013年兵团固定资产投资名录》和《兵团六十年》等书籍按期出版,并荣获2013年度地方统计年鉴编辑工作考核良好等次。《兵团统计重点研究课题报告(2012-2013)》和《兵团统计60年》两本书籍编辑出版工作已进入尾声。七是小康社会监测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兵团及各师按新方案开展小康监测,实现了按新方案兵师两级监测结果的良好衔接。紧跟国家监测步伐,向各师推广小康监测评价系统,争取实现兵师同步在系统中开展小康监测工作。八是妇女儿童监测顺利开展积极配合兵团妇儿工委开展兵团妇儿监测工作,在妇儿工委组织的培训会议上,向各部门讲解《兵团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涵义,并按照《兵团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兵团各有关部门,在收集整理各部门报送的监测报告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撰写了《兵团2013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增强统计公开透明度。年内,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2个师涉及4个团场、4家企业数据不实问题展开立案调查,依据《统计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同时,继续将统计违法案件“零”查处作为对各师年度综合考评“一票否决”硬条件,拓展统计违法举报途径。全年统计违法案件查处19件,比上年增加8件。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从公开效果来看,非涉密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2015年,统计局和调查总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条例》要求,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契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品种,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统计信息及时惠及于民。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