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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琛署名文章:执法立案“零”突破 法治建设新起点

发布时间:21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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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中的第六个明确,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调查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奋发有力,砥砺奋进,统计执法立案实现“零”突破,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防惩统计作假的重要性
  深刻把握防惩统计作假的新环境新形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央出台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赋予统计监督新的内涵和定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已对全国30个省、12 个国务院部门开展统计督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日前正在新疆和兵团开展统计督察,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传递了坚决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强烈信号。
  深刻认识防惩统计作假的新任务新要求。宁吉喆局长在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上明确要求,统计监督职能必须由业务监督向政治属性和业务属性并重转变,由重点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向纪法结合、惩防并举转变,由统计部门内部监督向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监督转变,由孤立监督向与党内其它监督方式有机贯通、同向发力转变,共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面对新任务新要求,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起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深刻领会防惩统计作假的重要性紧迫性。统计造假表面上是统计部门的业务问题,实质上却是政治问题,是严重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从近年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看,兵团调查队系统防惩统计造假任重道远,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还没有完全形成。有的地方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依然较为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未能真正树立尊法守纪的意识;有的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尚未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有的对自身的法定职责还认识不清,主动执法意识不强。
  二、凝心聚力,统计法治建设初见成效
  拧紧“总开关”。持续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把跟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系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统计生命线意识。
  发挥“震慑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覆盖7个师队、14个团场、14个企业,统计执法立案2起,向2家企业做出警告处罚,向6家企业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报7个师队统计基层基础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统计监督职能。
  打牢“基础课”。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提高调查对象知法、守法、主动依法配合调查的意识。制定统计执法常用文书参考样式,推进系统统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举办统计执法检查业务视频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统计执法检查操作指南和统计执法检查规程,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
  贯通“监督力”。注重发挥执法监督与巡察“利剑”作用,探索“巡察+执法”新模式,将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和防惩治统计造假纳入巡察、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在巡察组中设立执法小组,有效统筹系统执法力量,10名执证人员在执法实践中锻炼成长;把执法检查结果作为检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调查队切实履行统计调查核心职能,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国家统计政令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
  联动“一盘棋”。加强与新疆总队统计执法学习交流,借鉴成熟经验,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基础。联合2个师级调查队共同开展统计执法,既有效解决了基层队持证人员不足、执法经验缺乏、不会开展执法的问题,又带动基层共同消除了执法数量的空白。现场观摩执法业务骨干的全过程演示,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感性认识,尝试建立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机制,协同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
  提升“普法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统筹推进普法“三结合”。集中式普法与针对式普法相结合,集中法治宣传中组织法治公开课、宪法和统计法知识网络测试,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送法进企业;推广逢会必普法,在年定报会议、业务培训会、走访调查、执法检查中深入普法。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现场见面会上积极宣讲统计法,提高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程度;现场执法结束后就调查企业存在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调查对象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党建与普法相结合,在总队党建活动中组织开展宪法、统计法知识竞赛,提升普法宣传的活泼性和趣味性。
  三、起步“十四五”,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兵团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直属的统计调查机构,必须胸怀统计国之大者,坚定不移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对“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新航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兵团调查总队作为统计法律法规具体执行机构,必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十四五”统计法治建设新航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秉持法律准绳、坚持法治先行。
  以高效的实施体系夯实法治建设新基石。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落地,“一把手”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统计调查人员落实直接责任,切实做到知规矩、明责任、守底线。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与巡察工作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巡察、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以严密的监督体系保障法治建设新目标。认真抓好中央《关于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畅通统计违法线索移交渠道,使专业检查、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协调贯通,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做好执法检查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调查数据质量。健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努力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打造成防惩统计作假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试点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企业统计信用档案。
  以有力的保障体系筑牢法治建设新体系。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推行统计联合执法模式,消除执法检查的盲点盲区,逐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主要调查专业执法检查阶段性全覆盖。编印执法检查指导手册,提高执法检查的统一性、规范性。完善举报制度,统筹运用巡察、数据核查工作成果,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经常性的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