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切实推进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自《统计法》修改以来,迅速响应、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
一、召开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
兵团总队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具体举措。
二、总结文件精神,及时汇报兵团党委
兵团总队联合兵团统计局向兵团分管领导汇报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并按兵团领导批示要求向兵团党委汇报康义局长的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兵团党委政府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本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纳入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
三、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深入宣传解读
兵团总队召开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暨执法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前后对比表,逐条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强化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提升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结合重要时点,面向公众普法宣传
兵团调查队系统紧扣《统计法》修改重要时机,结合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普法进机关”“普法进企业”“普法进社区”等活动 ,重点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让统计法来到人民群众身边,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公众知晓度。
五、制定工作计划,分层分类有序推进
兵团总队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计划》,抓住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重点群体,明确工作措施、牵头处室、协作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分层分类有序推进《统计法》宣传贯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