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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居民收支分析

发布时间:18年06月12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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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2017年是兵团继续深化改革之年。兵团各级党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兵团各项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保稳定、促增长、抓改革、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有力促进了兵团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一季度,兵团居民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一、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但增速减缓

  根据兵团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兵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8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1%,增速同比回落了1.8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看,一季度,兵团居民四项收入呈现“三增一降”,工资收入是居民收入构成的主要力量。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203元,同比增长8.1%,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0%,拉动居民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674元,同比增长17.0%,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9.6%,拉动居民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226元,同比下降0.7%;人均转移净收入884元,同比增长11.2%,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8%,拉动居民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

  影响居民工资性收入的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调资的翘尾因素带动,支持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增加,是连队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各师在养殖业特别是牧业养殖上出台各项优惠政策,牧业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受节日效益影响,鲜活食品价格上涨动力强劲,鲜菜、肉产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有效带动了连队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另外,各师积极引导和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营者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影响居民财产净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受央行调整存款利率影响,居民利息收入下降。

  影响居民转移净收入主要原因:中央和兵团向团场农牧职工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减负补助资金,以及离退休金及津补贴调整的翘尾因素的作用。

  四项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有增有减,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季度,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70.2%,比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为11.3%,比上年同期增加0.8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的比重为3.8%,比上年同下降0.4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的比重为 14.8%,比上年同期增加0.3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90元,同比增长8.9%,增速同比回落了2.0个百分点。绝对量居全国第9位,居西北省区第1位,比自治区高1229元;增速居全国第2位,居西北省区第1位,增速分别比全国、自治区高1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连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1元 ,同比增长9.4%,增速同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绝对量居全国第30位,居西北省区第5位,比自治区高41元;增速居全国第5位,居西北省区第1位,增速分别比全国、自治区高1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连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6个百分点。

  分城乡收入构成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25 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增加492元,经营净收入增加142元;分别增长8.3%和18.1%,两项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82.9%,对城镇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 87.8% (见表2)。连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4元。其中,经营净收入增加27元,增长10.6%,转移性收入增加93元,增长26.6%;两项收入占连队居民收入的50.6%,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6.8%,是带动连队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居民消费稳步增长,城镇居民消费较快

  一季度,兵团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31元,增长4.3%,绝对量居全国第10位,居西北省区第1位,比自治区高1456元;增速居全国第31位,居西北省区第6位,增速分别比全国、自治区低3.4个百分点和3.3个百分点。分八大类人均消费看:食品烟酒消费1586元,较上年下降7.1%;衣着消费459元,较上年下降1.2 %;居住消费 745元,较上年增长2.1 %;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342元,较上年增长11.7%;交通通信消费952元,较上年增长32.6 %;教育文化娱乐消费495元,较上年增长15.5%;医疗消费332元,较上年下降7.1%;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120元,较上年增长4.7% 。

  按常住地分,兵团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838  元,增长8.4 %。分八大类消费看:食品烟酒消费1830元,较上年下降10.6%;衣着消费543元,较上年下降4.0%;居住消费814元,较上年增长7.5%;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 383元,较上年增长20.4%;交通通信消费1179元,较上年增长70.6 %;教育文化娱乐消费573元,较上年增长29.2 %;医疗保健消费380元,较上年下降8.7%;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 135元,较上年下降6.2%。连队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66元,较上年下降4.9%。分八大类人均消费看:食品烟酒消费1203元,较上年增长2.2 %;衣着消费327元,较上年增长6.9%;居住消费637元,较上年下降7.3%;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279元,较上年下降3.4%;交通通信消费596元,较上年下降21.6%;教育文化娱乐消费371元,较上年下降8.2%;医疗保健消费257元,较上年下降3.5%;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 95元,较上年增长40.8%。兵团城镇常住居民消费速度快于连队居民消费速度13.3个百分点。

  三、居民增收面临的主要问题

  自去年以来,兵团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居民增收的速度同步减缓,居民增收的难度和压力进一步呈现。 

  (一)城镇居民收入单一

  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近70%来自于工资。但城镇居民增资政策存在不确定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难以持续保持高增长,经济增速放缓使部分企业员工工资增速放缓,部分国企下调管理层工资,加之福利性收入减少,收入增幅变窄,对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

  (二)团场专业合作社带动职工增收面不广

  当前团场职工参与入股的专业合作社尚在起步推广阶段,运作还需要规范,虽然潜力很大,但覆盖面还不广,对农工财产性收入的拉动还不显著。

  (三)政策增收效应趋弱,转移净收入增长的空间减小

  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政府补贴力度趋缓,例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平均标准由往年的10%下调至6.5%左右。离退休人员占全兵团人口的比重越来越大,离退休金是转移净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希望通过政策性补贴拉动转移净收入增长的效应会有所减弱。

  四、思考与建议

  在新的形势下,继续保持居民稳步增收,是兵团居民收入翻番、贫困团场居民脱贫的根基,需要采取积极政策措施,完善兵团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让职工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多种增资政策相结合,推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加大政策性增资力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合理的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制度,不断提高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继续稳步推进和完善企业工资协商机制,改变私营和个体企业中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所得偏低的状况。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非公经济就业容量,努力提高各类人员收入水平。

  (二)营造良好环境,引导职工多途径投资理财

  一是结合团场小城镇建设和连队功能转型,引导团场职工投资城镇商铺、农贸市场、住房,从事房屋租赁等。二是加大对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扶持力度,鼓励能人和团场农业公司牵头,职工以资金、技术、财产等要素入股特色种植、畜牧养殖、设施农业、农机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农产业,促进职工获得租金、红利等投资收益。三是建立和完善产加销、种养加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龙头企业、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与职工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职工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三)加大落实各项保障和扶持政策,增加职工转移性收入

  一是加大民生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人口计生、低保、救助、扶贫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支持力度,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和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规范落实政策工作流程,加大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职工转移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