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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消费基本持平

---2017年兵团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18年03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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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2017年,兵团各级党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兵团各项部署,积极主动作为,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抓稳定、促增长、抓改革、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兵团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居民消费基本持平。

  一、兵团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据兵团居民收支状况调查显示,2017年兵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0元,比上年增加2215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30元,比上年增加264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86元,比上年增加1385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一)居民收入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

  2017年,兵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0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1%,绝对值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456元,在全国排第8位,在西北五省排第1位,比自治区高9455元;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28位,在西北五省排第6位,比自治区低0.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30元,同比增长7.7%,绝对值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34元,在全国排第9位,在西北五省排第1位,比自治区高5955元;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27位,在西北五省排第6位,比自治区低0.4个百分点;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86元,同比增长8.4%,绝对值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354元,在全国排第6位,在西北五省排第1位,比自治区高6741元;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24位,在西北五省排第5位,比自治区低0.1个百分点。

  (二)居民收入水平各师差距不大

  据住户调查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兵团各师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全面增长。各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绝对值来看,十一师、十三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8000元,其他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35000以上;从增收速度来看,除个别师以外,绝大部分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在7%以上。

  各师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绝对值来看,一师、八师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9000元,除十四师外,大部分师的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6000-18000元左右;从增收速度来看,绝大部分师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在8%左右。

  (三)居民收入结构分析

  兵团全体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2017年,兵团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87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7.3%;经营净收入6409元,占比21.8%;财产净收入1051元,占比3.6%;转移净收入5099元,占比17.3%。

  分城乡来看,兵团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差异较大。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超过60%。2017年,兵团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988元,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8.0%;经营净收入4600元,占比12.5%;财产净收入1465元,占比4.0%;转移净收入5677元,占比15.5%。连队常住居民收入中,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过半。2017年,兵团连队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295元,占比52.3%;工资性收入3921元,占比22.0%;财产净收入392元,占比2.2%;转移净收入4177元,占比23.5%。

  (四)居民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

  1.城镇居民

  一是随着连队职工在团部的集中居住,兵团城镇居民中的一产种植户越来越多。加之受近几年农产品价格攀升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将转让出去的土地收回自行经营,使得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中的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大幅减少,经营收入出现快速增长,棉花价格补贴收入带动转移性收入增长。

  二是随着兵团“双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创业主体增多、小微企业数量增加为居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注入内生动力。

  三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的加快,离退休人员增加显著,离退休金收入带动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2.连队居民

  一是第一产业收入形势看好。受气象因素影响,兵团棉花单产增加,棉花价格也较上年出现大幅攀升;红枣价格基本稳定,产量持续增长。全年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二是各师团场设施农业发展迅速,特别是特色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更加突出,效益非常可观,拉动了连队居民收入增加。

  三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地区的临时性务工需求减少,连队居民打工收入略有下降。

  二、兵团居民消费基本持平

  (一)现状分析

  2017年兵团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908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49元,降低1.3%,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8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2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8元,降低2.4%,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618元;连队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5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元,增长0.9%,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297元。

  (二)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五增三降”

  2017年兵团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908元,其中食品烟酒支出5145元,增长1.9%;衣着支出1696元,下降10.7%;居住支出3107元,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563元,增长7.3%;交通通信支出3040元,下降10.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333元,增长3.4%;医疗保健支出1607元,增长2.0%;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15元,增长8.0%。八大类消费支出实现了“五增三降”。

  (三)城农居民消费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由于城农居民掌握的生产资料不同,收入来源、增收能力、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的不同,也必然导致城农居民家庭消费的差距。兵团各级党政一直关注和重视城农居民的生产生活、劳动就业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使得城农之间存在的相对差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程度的提高日趋缩小。兵团城农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比值由2016年的1.58 :1缩小到2017年的1.5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