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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2017年度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18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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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一、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 

  (一)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概念

  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统计指标,是工业企业的产品价格在不同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平均变动的相对数。工业生产者价格包括工业品第一次出售的出厂价格和企业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简称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在我国,通常把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简称为PPI。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作用

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反映了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处于生产环节和上游领域的产品价格情况对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分析预测下游产品价格变化趋势都具有重要作用。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有以下主要用途:一是用于国民经济核算。二是度量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三是用于企业谈判和企业经济效益分析。四是用于国际比较。

  (三)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1.代表产品的选择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基本分类和代表产品。

  (2)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

  (3)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

  (4)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5)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2.代表企业的选择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

  (2)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

  (3)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

  3.权数的确定

  (1)基本分类及以上分类一般五年调整一次。

  (2)权数资料来源: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中,小类及小类以上的权数资料来源于工业统计中分行业工业销售产值数据资料;基本分类的权数资料来源于独立的工业企业产品权数调查。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统计中,基本分类及以上分类的权数资料主要来源于独立的工业企业产品权数调查,小类及小类以上的权数还可以参照相应行业的出厂权数和分行业的投入产出数据资料。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调查方法

  (一)调查目的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准确、科学地反映各工业行业产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和幅度,为国民经济核算、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理顺价格体系等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调查方式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将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选样的方法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规下企业原则上不再抽取)。

  (三)调查日期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实行月报,调查日期为调查月的5日和20日。

  (四)调查内容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内容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及相应的基期价格。企业上报的报表包括报告期单价和上月单价,产品报告期单价为报告月5日、20日两次所采单价的简单平均值。

  (五)上报方式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资料的上报采取联网直报方式。

  三、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开展情况

  (一)样本企业分布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国家抽取新疆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调查样本企业1021家,其中兵团223家;抽取新疆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调查样本企业929家,其中兵团215家。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样本企业出厂和购进分别占新疆的比重为21.8%和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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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样本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41个工业行业大类,201个工业行业中类,281个工业行业小类的工业产品。根据工业;新疆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38个工业行类大类,个工业行业中类,  个工业行业小类的工业产品;兵团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30个工业行类大类,73个工业行业中类,87个工业行业小类的工业产品。

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调查项目由出厂价格调查目录的大部分和部分农副产品两部分组成,包括10000多种调查产品,确定为981个基本分类,其中新疆涉及到304个基本分类,兵团涉及到129个基本分类。

  (三)2017年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份,兵团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上涨6.6%,环比下降2.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同比上涨7.7%,环比上涨1.1%。1-12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8.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9.0%。

  1.环比涨多降少,同比由负转正

  2017年,兵团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中有9个月上涨,带动同比涨幅振荡上行并从9月开始回落。兵团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环比中有9个月上涨,带动同比涨幅持续上涨。

  2.生产生活资料全面上涨

  2017年,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0.5%,其中,采掘业价格上涨8.4%,原料价格上涨11.9%,加工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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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生活资料出厂价格上涨0.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5%,衣着价格上涨1.9%,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4.5%,耐用消费品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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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九大类原材料购进价格呈“八升一降”格局

  2017年,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购进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9.9%,纺织原料类上涨15.4%,木材及纸浆类上涨10.6%,燃料和动力类上涨8.9%,化工原料类上涨6.2%,黑色金属材料类上涨6.1%,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上涨4.4%,农副产品类上涨2.2%。其它工业原材料及半成品类下降5.3%,

  4.出厂价格重工业升轻工业降

  2017年,重工业出厂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1.1%,其中,采掘上涨8.4%,原材料上涨11.9%,加工上涨9.3%。轻工业出厂价格上涨2.5%。其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出厂价格上涨2.5%,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出厂价格持平。

  四、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与全国和新疆比较

  (一)与全国和新疆价格涨幅对比

  2017年,新疆工业生产者出厂和购进价格同比累计分别上涨13.7%和12.8 %,全国分别上涨6.3%和8.1%。兵团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累计低于新疆5.4个百分点,高于国家2.0个百分点;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购进同比累计低于新疆3.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

  (二)走势与全国一致,涨幅明显低于新疆

  兵团地处新疆,但由于兵团无石油开采业及较少的石油加工业,受原油、石油加工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影响较小,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波动影响小于新疆。2017年,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幅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明显低于新疆,兵团工业生产者价格走势与全国一致,涨幅明显低于新疆。

2017年12月全国、新疆及兵团PPI与IPI涨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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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数据质量控制措施

  (一)加强程序审核

  运用网上直报平台的审核功能,对比两期数据,对变化较大和长期未发生变化的数据,及时向有关企业查询,特别是对超界情况,直接联系企业深究实情,排查不同质可比,采价时间节点不准问题。

  (二)加强重点指标审核

  利用网络大数据,对一般大宗商品和波动较大的重点产品进行市场行情的查询了解,把握大市场价格走势及原因,在日常中也注重对调查产品价格变动信息的积累,评估月报中企业填报价格的合理性。

  (三)加强数据全面审核

  将企业直报数据导入汇总程序,利用汇总程序查找消失、新增企业和调查产品,分析价格波动原因,及时找企业落实,从而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