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调办字〔2017〕36号
国家统计局兵团各师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将于2017年10月在国家统计局统计干部培训基地(南昌)举办第72期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基础培训班。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队系统拟选派人员参加此次培训,请你们按分配名额(请见附件2)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师市调查队干部、师直企事业单位和团场综合统计中近几年来未受过系统统计业务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基础培训班课程安排)。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0日-26日,10月9日报到,10月27日返程。
地点:南昌培训基地(详见培训基地通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请于9月21日18:00前,将报名表(请见附件2)以Email方式报送。
(二)报名要求。
1. 由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统一负责组织报名,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不安排师市调查队领导参训。
3.报名者应认真提供报名表(附件3)中信息,保证表中各项信息真实、完整,不缺项、漏项。
4.参训学员应身体健康,能认真听课,严格遵守培训班管理制度。不得无故旷课,不得在培训期间旅游探亲,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班级指定负责人请假,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返回。选派单位要对所有参训学员进行培训前教育,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关于对“1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兵调办字〔2017〕8号),明确培训纪律,违反纪律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调查队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请假报告。
5.参训学员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6.总队人事教育处在每期参训人员中指定一至两名负责人,各师市调查队在同一期培训中选派人数超过三人的,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报人事教育处。负责人要配合相关培训基地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学员中发生请假等情况应及时向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请示汇报,如因管理松懈导致学员中发生违纪现象的,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曾参加过此类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8.请参训学员准备2张2英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以便到校办理相关证件。
9.有关具体报到事项由相关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刘宸辰
电话:0991-2896837 18999238119
邮箱:1242265725@qq.com
附件:1.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基础培训班课程安排
2.第72期基础培训班兵团参培名额分配表
3.2017年全国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基础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