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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案件卷宗评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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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兵调字〔2017〕51号


国家统计局兵团各师调查队: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兵团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实现新突破,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件,已结案20件,罚款金额1.92万元,在14个师级调查队中有11个师级调查队在2016年度实现了案件查办工作零的突破。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总队决定开展统计执法卷宗评查工作。请将各师调查队完成结案程序的全部案件卷宗(复印件,一定要与原件完全一致)于8月10日前报总队法规制度处,总队评查工作结束后及时送还各师。
  联系人及电话:务孟忠 0991-2896836 18999161199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