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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举办兵团调查队系统首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7月12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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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兵调办字〔2017〕24号


国家统计局兵团各师调查队: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位适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关于公务员试用期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中旬举办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队系统首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年来兵团调查队系统新招录尚未参加过初任公务员培训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解读、兵团史与兵团精神、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机关公文写作等。(培训内容详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8月14-18日,8月13日报到。
  培训地点:兵团干部学院(石河子大学北校区)。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请于7月21日18:00前,将报名表(请见附件2)以Email方式报送至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刘宸辰
  电话:0991-2896837,18999238119
  邮箱:1242265725@qq.com
  (二)报名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关于公务员试用期管理的有关规定,近年来兵团调查队系统新招录尚未参加过初任公务员培训的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课程学习,由总队人事教育处统一负责组织报名。
  2.参训学员要认真听课,严格遵守培训班管理制度。不得无故旷课,不得在培训期间旅游探亲,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返回。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兵团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请假。
  3.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有报表任务的,要确保工作和培训两不误。
  4.请参训学员准备2张1英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以便到校办理相关证件。
  5.参训学员需在培训结束后,8月30日前撰写心得体会一篇,发送至报名邮箱,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6.参加培训学员自行按时前往培训地点。

  附件:1.兵团调查队系统首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人员名单
     2.兵团调查队系统首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课程安排
     3.兵团调查队系统首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