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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总队开展规模以下企业样本核查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17年05月18日 信息来源:兵团调查总队 编辑:兵团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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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调查总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国统办普查字〔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系统统计调查专业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流程》和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调查工作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安排,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制定印发了《规模以下企业样本核查和数据质量检查方案》,并对兵团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开展样本核查和数据质量检查。

4月16日至21日,产业调查处处长丁诚和调研员陈雪梅赴第一师阿拉尔市和十四师昆玉市,深入调查现场,对一师阿拉尔工业园区、十二团、十六团、十四师师直、二二四团、四十七团所属22家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企业信息和基层数据质量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统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统计台账和财务报表,访问企业承包负责人,对企业是否真实存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详细名称、行业划分和经营状况是否正确和主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进行详细核查,同时对调查单位进行了调查业务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了规模以下企业基层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