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兵团“十三五”承前启后的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年。兵团各级党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兵团各项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抓稳定、促增长、抓改革、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有力促进了兵团城农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一、居民收入现状分析
(一)居民收入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
2016年,兵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79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7%,绝对值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658元,在全国排第8位,在西北五省排第1位,比自治区高9124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89元,同比增长8.5%,绝对值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73元,在全国排第8位,在西北五省排第1位,比自治区高5626元;增速较全国平均增速高出0.7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0位,在西北五省排第2位,比自治区高0.2个百分点;连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1元,同比增长9.0%,绝对值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038元,在全国排第6位,在西北五省排第1位,比自治区高6218元;增速较全国平均增速高0.8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1位,在西北五省排第2位,比自治区高1.0个百分点。
(二)居民收入水平各师差距不大
据住户调查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兵团各师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全面增长。各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绝对值来看,十一师、十三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5000元,其他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33000元以上;从增收速度来看,除个别师以外,绝大部分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在8%以上,其中,十二师、十三师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10%以上。
各师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绝对值来看,一师、八师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7000元,除十四师外,大部分师的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5000-16000元左右;从增收速度来看,除五师因受极端天气影响,农业受灾严重,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高外,绝大部分师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在8%左右。(见下表)
2016年兵团及各师城乡居民收入
单位:元
单位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2016 | 2015 | 增加 绝对值 | 增速(%) | 2016 | 2015 | 增加 绝对值 | 增速(%) | |
兵 团 | 34089 | 31432 | 2657 | 8.5 | 16401 | 15053 | 1348 | 9.0 |
一 师 | 33794 | 31552 | 2242 | 7.1 | 17737 | 16176 | 1561 | 9.7 |
二 师 | 34000 | 31199 | 2801 | 9.0 | 16786 | 15470 | 1316 | 8.5 |
三 师 | 33759 | 30955 | 2804 | 9.1 | 15534 | 14398 | 1136 | 7.9 |
四 师 | 33328 | 30574 | 2754 | 9.0 | 14812 | 13462 | 1350 | 10.0 |
五 师 | 33467 | 30606 | 2861 | 9.3 | 16301 | 15378 | 923 | 6.0 |
六 师 | 33719 | 30940 | 2779 | 9.0 | 16426 | 15033 | 1393 | 9.3 |
七 师 | 33942 | 31626 | 2316 | 7.3 | 16654 | 15269 | 1385 | 9.1 |
八 师 | 34619 | 31879 | 2740 | 8.6 | 17601 | 16147 | 1454 | 9.0 |
九 师 | 33020 | 30345 | 2675 | 8.8 | 14763 | 13450 | 1313 | 9.8 |
十 师 | 33128 | 30526 | 2602 | 8.5 | 15538 | 14028 | 1510 | 10.8 |
十一师 | 35730 | 32878 | 2852 | 8.7 | ||||
十二师 | 34489 | 31103 | 3386 | 10.9 | 16865 | 15541 | 1324 | 8.5 |
十三师 | 35671 | 32255 | 3416 | 10.6 | 16481 | 15180 | 1301 | 8.6 |
十四师 | 34509 | 31830 | 2679 | 8.4 | 12636 | 11701 | 935 | 8.0 |
二、居民收入结构分析
兵团全体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2016年,兵团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1634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9.5%;获得的经营净收入5445元,占比19.8%;财产净收入1304元,占比4.7%;转移净收入4383元,占比16.0%。
分城农来看,城农居民收入结构差异较大。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过半。2016年,兵团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3764元,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9.7%;经营净收入4233元,占比12.4%;财产净收入1694元,占比5.0%;转移净收入4398元,占比12.9%。连队居民收入中,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最高。工资性收入3998元,占比24.4%; 经营净收入7353元,占比44.8%;财产净收入690元,占比4.2%;转移净收入4360元,占比26.6%。
三、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城镇居民
一是今年兵团工业生产实现快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9%,企业用工需求和就业人数有所增多,为工资性收入实现一定速度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2016年上半年公务员工资调整,月均增长200元左右,拉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有所增长。
三是随着兵团“双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创业主体增多、小微企业数量增加为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注入内生动力。
四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房屋出租、证券投资以及新兴的互联网产品等理财方式不断增加,扩大了财产性收入来源。离退休人员相应增加津补贴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二)连队居民
一是第一产业收入形势看好。受气象因素影响,兵团棉花单产增加,亩均增产12公斤左右,棉花价格也较上年出现大幅攀升;红枣价格稳定,产量持续增长,加之今年以来生猪市场价格一路攀升,均对连队居民增收产生一定拉动作用。全年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4%。
二是各师团场设施农业发展迅速,特别是特色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更加突出,效益非常可观,拉动了连队居民收入增加。
三是在农产品收获期,季节性农业务工需求增加,带动连队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四是南疆师团农牧职工享受中央财政拨入的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减负资金,拉动连队居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团场连队居民工资性收入明显偏低
近年来,团场连队居民工资性收入虽然有所提高,但与全国水平相比所占比重还明显偏低。2013年连队居民工资性收入占连队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1%,2015年为24.4%,全国2013年为38.7%,2015年为40.3%,分别比全国低18.6个百分点和15.9个百分点。2016年连队居民工资性收入占连队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与上年持平,也仅为24.4%。
(二)居民增收基础趋弱
从近几年来看,兵团第二产业领先第一、三产业,2015年兵团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2.1:45.7:32.2,第二产业中主要工业产品是依靠矿产资源生产,由于受国内经济结构转型的影响,工业产品(铝、铁、玻璃等)等受到市场需求下滑的制约,仍在低迷状态。加之重工业结构不合理,金属冶炼行业所占比例较大,对工业依赖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速度仍然不快,严重制约兵团经济的发展。而居民增收与经济发展又密切相关,总体随经济增长起伏而波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使居民增收基础趋弱。
(三)农工增收压力加大
一是近几年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农产品价格不稳定,团场职工丰产不丰收,经营性收入的拉动作用减弱;二是近几年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兵团一些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状况低位运行,导致一部分主要以打工收入为主的农场居民工资性收入滞涨。
五、几点建议
当前兵团与全国一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城农居民收入持续增加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我们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迅速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抓住职工持续增收的关键要素,保持兵团居民家庭收入增长。
(一)多种增资政策相结合,建立工资增长长效机制,推动城农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加大政策性增资力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合理的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制度,不断提高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继续稳步推进和完善企业工资协商机制,改变私营和个体企业中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所得偏低的状况。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非公经济就业容量,努力提高各类人员收入水平。
(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广辟农工增收致富门路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增加农工收入为核心,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适应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坚定不移稳粮、调棉、优果、兴畜,重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向农业深度和广度进军。
二是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逐步由团场安排农业种植种类,转变为由市场决定种植种类和结构,使农产品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生产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提高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弱化职工个人面对市场的风险,提高对市场的谈判能力和话语权;进一步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强化企农双方的诚信意识,提高订单履约率,促进订单农业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四是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找准兵团农业真正的优势,打好特色、生态、有机牌,发展农业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业化、深加工的路子,提高兵团农副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
五是提高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互联网+农业”的方式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产品在线交易和线下交易、网上商城和实体店一体化经营模式,为农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而带动团场职工增收致富。
六是加快推进农工市民化进程。围绕推进“三化”建设、连队功能转型,引导职工由农工向市民转化,从土地解脱出去,推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逐步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为团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劳动力。
(三)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政策,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战略机遇,把握各省市对口援疆有利时机,依托城镇化建设,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引导外来人口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到兵团城市和团场城镇就业,逐步实现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匹配,进一步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采取积极有力的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土地等政策体系,扩大贷款贴息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引导和鼓励职工家庭自主创业和投资,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兵团居民家庭就业人员比例和非农经营收入。
(四)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收入多元化水平
创造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良好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鼓励职工以劳动、资金、技术等要素参资入股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使更多城乡(农)居民从参股分红、投资理财中受益,增加财产性收入。一是结合团场小城镇建设和连队功能转型,引导团场职工投资城镇商铺、农贸市场、住房,从事房屋租赁等。二是加大对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扶持力度,鼓励能人和团场农业公司牵头,职工以资金、技术、财产等要素入股特色种植、畜牧养殖、设施农业、农机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农产业,促进职工获得租金、红利等投资收益。三是建立和完善产加销、种养加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龙头企业、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与职工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职工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五)加大落实各项保障和扶持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职工转移性收入
一是加大民生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逐年提高养老金支付标准。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人口计生、低保、救助、扶贫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支持力度,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二是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畜牧业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和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规范落实政策工作流程,加大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职工转移性收入。三是建立和完善以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为代表的主要农产品的风险调控机制,降低市场风险,确保农工增产增收。